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安阳工学院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英文名称:Overseas-educated Scholars Association of Any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缩写为OSAAYIT。
第二条 本会是以安阳工学院留学归国人员为主体的群众组织,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安阳工学院批准建立的群众团体,是学校党委和行政联系留学归国人员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诚信、公平的原则,团结我校留学归国人员,联系海外留学人员和华侨华裔学者,增进友谊、沟通信息、交流学术、开展协作、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留学归国人员在促进科教兴国、人才强校中的作用,为实现学校“转型发展”和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
第四条 本会接受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 业务范围与任务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科技、信息及经济领域交流合作和服务,引智工作,各种学术讲座、培训、联谊、咨询等有关活动。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引导和组织留学归国人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高等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工作、知识分子工作和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宣传爱国主义思想,倡导报国、报校的奉献精神,介绍学校发展现状和未来前景,宣传留归人员在学校建设、发展做出的学术成就和杰出贡献。
(三)开展多样性的海内外留学人员联谊活动,加强学术和创业经验交流以及信息沟通,倡导综合集成理念,促进多学科合作。
(四) 组织会员发挥综合智力优势,推动与海外留学人员、留学人员团体、专家、学者和社会之间的联系,促进相互了解和对安阳工学院的了解,开展学术交流,在引智、科教、经济等领域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海内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为学校的发展服务,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五)反映留学归国人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关心会员的工作和生活,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解决留学归国人员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留归人员服务,把本会办成留学归国人员之家。
第七条 积极向学校举荐人才,表彰、奖励优秀留学人员。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组成。
第九条 本会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安阳工学院在职教职工;
(二)承认本会章程、且有加入本会意愿;
(三) 在海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两年;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讲师、工程师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一年。
第十条 符合第九条要求并在国外学习和工作时间达三个月以上的高级访问学者。
第十一条 我校居留海外有成就的留学人员、热心支持和关注学校的建设发展,并愿意参加本会者,经一名会员推荐,可成为海外名誉会员。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了解本会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4.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5.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关心并参加本会工作和活动、积极发展新会员;
3.与海内外学人、友好人士建立联系,促进交流和友谊。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学校留学归国人员专项基金,或国内外社会团体的友好捐赠及自愿赞助。
第十四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并严格遵循和按照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实施。
第四章 组织
第十五条 本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每五年选举一次。
理事会的职权
1.制定并修改本会章程;
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3.讨论并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4.审议并通过本会工作报告;
5.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在理事会中选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以及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人。
第十七条 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落实会长指示和理事会的决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2017年3月9日其生效。